環境 / 企業合規
2026 首批碳費開徵:氣候變遷因應法、排碳大戶申報義務與企業合規
發表日期:2026-09-24 | 撰文:三民區法律事務所新聞觀察
台灣正式邁入碳定價時代。依《氣候變遷因應法》,碳費制度自 2025 年試申報、2026 年起正式開徵,排碳大戶必須依規定完成溫室氣體盤查、申報並繳納碳費。這對製造業、半導體、鋼鐵、水泥等高碳排產業影響深遠。本文由高雄在地律師團隊,解析碳費制度與企業的合規課題。
一、碳費的法律依據與時程
《氣候變遷因應法》於民國 112 年(2023 年)2 月 15 日公布施行,明定 2050 年淨零排放目標,並建立碳費制度。時程上,2025 年為「試申報年」,企業須先熟悉溫室氣體盤查與申報流程;2026 年 5 月起正式開徵首批碳費,依前一年度的排放量申報繳納。
二、哪些企業要繳碳費?
- 排碳大戶:達一定排放門檻的電力、鋼鐵、水泥、石化、半導體等製造業者為主要對象。
- 申報義務:須依規定完成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、查證與申報。
- 自主減量計畫:企業可提出自主減量計畫,達成減量目標者享有優惠費率。
三、碳費收入用途
依《氣候變遷因應法》,碳費收入將納入溫室氣體管理基金,用於推動減碳、氣候調適、公正轉型等用途,制度設計強調「以費促減」——透過碳費機制引導企業投入減碳,而非單純課稅。
四、企業要留意的合規風險
- 申報不實的責任:排放量申報不實可能遭裁罰,並影響碳費費率。
- 自主減量計畫的審查:計畫內容、查證與執行都涉及複雜的行政程序。
- 供應鏈的碳管理:國際客戶對碳盤查與減碳的要求日益嚴格,企業須提前布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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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本篇為法律新聞評析,內容整理自環境部氣候變遷署新聞稿與公開報導,僅供參考,不構成個案法律意見。碳費費率與申報細節以環境部公告為準。個案情形各異,如有具體法律問題,請洽三民區法律事務所線上預約諮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