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民區法律事務所 SANMIN LAW FIRM
SERVICE 07 / 債權催討與強制執行

高雄債權催討、本票裁定與假扣押強制執行

專辦欠款催收、假扣押凍結資產、本票裁定、查封不動產與脫產追回

借錢給他人卻拿不回來、客戶積欠貨款或對方收到起訴狀後開始變賣房產脫產?三民區法律事務所專業執行律師團隊,精通非訟程序與強制執行法,在第一時間為您聲請保全處分,凍結債務人名下所有資產,確保債權全額收回!

一、重點委任服務範圍

  • 本票裁定與支付命令快速聲請:不需漫長訴訟開庭,快速取得法院執行名義與確定證明書。
  • 向法院聲請「假扣押保全處分」:防止債務人脫產,火速查封其名下不動產與扣押銀行存款。
  • 調閱國稅局財產與年度所得清單:持法院公文清查債務人名下所有銀行帳戶、車輛與房地產。
  • 強制執行查封、拍賣與扣薪命令: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拍賣不動產、動產鑑價拍賣及扣發每月薪資。
  • 撤銷債務人惡意脫產行為(民法第244條撤銷權訴訟):將債務人無償贈與或賤賣給親友的房產塗銷並追回。

二、債權催討標準處理流程

1. 審閱借據本票與金流 ➔ 2. 聲請假扣押凍結資產 ➔ 3. 取得確定判決或本票裁定 ➔ 4. 調閱全台財產清冊 ➔ 5. 聲請強制執行拍賣分配受償

三、收費標準透明公開

服務項目 費用參考 (新台幣) 說明
本票裁定 / 支付命令全套聲請 NT$ 15,000 - 25,000 包含撰狀、調閱最新戶籍謄本至取得法院確定證明書
假扣押裁定與執行程序 NT$ 30,000 - 50,000 包含撰擬假扣押聲請狀、提存所辦理擔保金與執行處查封
強制執行拍賣不動產全案代理 NT$ 40,000 - 60,000 包含引導執行官現場查封、鑑價、登報拍賣至領取分配款

四、立即預約三民執行律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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