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ERVICE 14 / 妨害名譽
高雄妨害名譽與網路誹謗律師
專辦公然侮辱、誹謗罪告訴代理、網路霸凌提告與被告辯護
社群時代,一句氣話、一則負評、一張截圖,都可能演變成公然侮辱或誹謗的刑事官司,甚至是鉅額的民事慰撫金求償。無論您是被辱罵要提告的被害人,還是被控誹謗的當事人,都需要釐清言論自由的界線。三民區法律事務所為您提供完整攻防。
一、重點委任服務範圍
- 公然侮辱提告(刑法第309條):針對「不具事實指摘、純粹貶損人格」的辱罵(如髒話、貶稱)提出告訴。
- 誹謗罪告訴與辯護(刑法第310條):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;以文字、圖畫犯之者構成加重誹謗。
- 網路誹謗與霸凌:Dcard、PTT、Facebook、LINE 群組、Google 評論的惡意留言,協助證據保全、公證與提告。
- 民事損害賠償(民法第184、195條):名譽受侵害之精神慰撫金求償、公開道歉。
- 刪文下架與平台申訴:向社群平台、網站要求移除不實內容。
二、妨害名譽案件委任標準流程
1. 證據保全(截圖、公證、IP 調取) ➔ 2. 法律構成要件研判 ➔ 3. 提出告訴或答辯 ➔ 4. 和解談判與民事求償 ➔ 5. 爭取不起訴或勝訴判決
三、收費標準透明公開
| 服務項目 | 費用參考 (新台幣) | 說明 |
|---|---|---|
| 妨害名譽法律諮詢 | NT$ 2,000 起 / 次 | 初步研判是否成立犯罪、證據是否充足 |
| 刑事告訴代理(撰狀+出庭) | NT$ 30,000 - 60,000 | 含告訴狀、證據整理、偵查庭陪同 |
| 民事慰撫金求償 | NT$ 40,000 起 | 含起訴狀、開庭代理至判決 |
四、立即預約三民妨害名譽律師
網路留言稍縱即逝,證據保全愈早愈有利。請線上預約諮詢,由三民專業律師為您捍衛名譽與言論界線。
※ 收費標準為參考區間,實際依案件複雜度、卷證規模與審級個別報價。個案情形各異,僅供參考,不構成個案法律意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