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ERVICE 11 / 土地法規與共有物分割
高雄共有物分割與袋地通行權訴訟
專辦祖產共有土地裁判分割、變價拍賣分配價金、袋地通行權確認與拆屋還地
祖傳土地由數十位親屬共有、部分共有人失聯或不同意處分,導致土地長期閒置無法買賣開發;或是土地周圍被鄰地包圍成為「袋地」無法出入公路?三民區法律事務所不動產專門律師團隊,精通土地法與民法物權編,協助您徹底解決產權複雜僵局。
一、重點委任服務範圍
- 裁判共有物分割訴訟(民法第823條、第824條):原物分配(每人分得一塊地)或變價分配(整筆土地法院拍賣後按應有部分分配現金)。
- 袋地通行權確認訴訟(民法第787條):土地因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致不能為通常使用者,訴請法院確認通行鄰地之權利。
- 無權占有拆屋還地訴訟(民法第767條):他人擅自越界佔用土地興建建物或圍籬,請求拆除並返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。
- 土地法第34條之1多數決處分爭端:共有人過半數且持分過半數處分共有土地之通知義務、優先購買權行使與價金提存。
二、共有土地分割處理標準流程
1. 申請最新土地登記謄本與地籍圖 ➔ 2. 召開共有人協調協議分割 ➔ 3. 提起裁判共有物分割訴訟 ➔ 4. 法院委託地政事務所現場履勘測量 ➔ 5. 取得確定判決辦理單獨所有權登記
三、收費標準透明公開
| 服務項目 | 費用參考 (新台幣) | 說明 |
|---|---|---|
| 共有物分割協議書撰擬與協調 | NT$ 20,000 - 35,000 | 擬定合法分割方案與協商全體共有人簽署 |
| 共有物裁判分割訴訟第一審代理 | NT$ 70,000 - 100,000 | 包含起訴狀、準備狀、現場履勘測量陪同、出庭辯論至判決 |
| 袋地通行權 / 拆屋還地訴訟代理 | NT$ 60,000 - 90,000 | 包含現場指界、地政測量勘驗與侵權賠償請求 |
四、立即預約三民土地律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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