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社群網路或求職社團中,常有「幫公司跑腿代領貨款、一天現領三千」、「代購虛擬貨幣外送專員」等高薪兼職廣告。許多剛出社會的年輕人或求職者依對方指示前往 ATM 提領現金轉交,直到被埋伏員警當場依現行犯壓制逮捕,才驚覺自己成了詐騙集團的「提款車手」!到底當車手不知情會判刑嗎?被騙當車手如何自保爭取不起訴?請看專業刑事辯護律師深度解析!

一、車手面臨的嚴重刑責:加重詐欺罪起跳!

依據現行刑法第339條之4規定,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罪,屬於「加重詐欺罪」,法定刑為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 100 萬元以下罰金,且不得易科罰金!同時還可能觸犯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》與《洗錢防制法》。

二、檢警常以「不確定故意」起訴,如何打無罪抗辯?

檢察官最常主張:「一般人怎麼可能相信拿別人提款卡去 ATM 領錢就可以領高薪?你主觀上應該預見是詐騙金流,具有不確定故意!」 要爭取**「不起訴處分」或「法院判決無罪」**,辯護律師必須提出以下關鍵證據鏈,證明當事人主觀上確實「毫無犯罪認知,純屬被騙工具」:

  • 完整的求職應徵對話紀錄:從第一天在 FB/LINE 看到招募貼文、對方的假公司話術、工作職掌介紹截圖,證明當事人是基於求職信任。
  • 合理的報酬對價關係:領取的薪資是一般合理跑腿工資(如時薪 200 元或每趟幾百元),而非顯不相當的暴利抽成(如抽 5%~10%)。
  • 未刻意遮蔽面容或逃避查緝:提款時未戴假髮、變裝,使用正常個人手機聯繫,證明無掩飾犯罪之意圖。
🚨 第一次警局筆錄是生死線!
被逮捕當下在緊張慌亂中,若員警詢問「你有沒有懷疑過這是違法的?」只要隨口回答「我有稍微懷疑過」,這句話就會被直接寫進筆錄,成為認定「具有不確定故意」的致命鐵證!被捕第一時間務必行使緘默權,要求律師到場陪訊!

三、高雄詐欺車手刑事辯護專業律師

面對加重詐欺重罪必須建立滴水不漏的無罪證據鏈,三民區法律事務所由前地院公設辯護人主持,專精高雄車手辯護律師24H 警局陪訊與無罪爭取,歡迎 線上預約,由專業律師為您爭取清白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