稅法 / 資產傳承
2026 遺贈稅修法三讀:擬制遺產稅額分算、配偶扣除額與彈性繳納
發表日期:2026-09-24 | 撰文:三民區法律事務所新聞觀察
立法院三讀通過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部分條文修正,為資產傳承規則帶來重大變革。本次修法係為了落實憲法法庭 113 年憲判字第 11 號判決意旨,解決「死亡前 2 年內贈與特定親屬」併計遺產課稅時,租稅負擔與受贈人不符的長年問題。本文由高雄法律事務所律師團隊,解析修法重點與對民眾的影響。
一、什麼是「擬制遺產」?
依遺產及贈與稅法,被繼承人死亡前 2 年內贈與給配偶、直系血親卑親屬等特定親屬的財產,雖在生前已移轉,但仍須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,稱為「擬制遺產」。過去這些稅額由全體繼承人共同負擔,常造成「受贈人拿好處、其他繼承人扛稅」的不公平。
二、修法三大重點
- 擬制遺產稅額分算:讓受贈人「自行負擔」其受贈財產所對應的稅額,其餘部分再由全體繼承人負擔,落實租稅公平。
- 配偶扣除額調整:配合憲法法庭判決,調整配偶扣除額的計算與適用,保障配偶的財產權。
- 彈性繳納機制:便利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,確保稅捐徵起,減輕一次繳納的資金壓力。
三、對一般民眾的影響
- 受贈人要多扛稅:若你曾在父母過世前 2 年內受贈房產、現金,未來這部分的遺產稅可能要由你自己負擔,不能再推給其他繼承人。
- 資產傳承要重新規劃:過去常見的「生前贈與節稅」策略,其稅負歸屬將有不同,建議重新檢視。
- 配偶權益更受保障:配偶扣除額的調整,讓配偶在遺產稅負擔上更公平。
四、資產傳承該注意什麼?
- 生前贈與的時點:贈與發生在死亡前 2 年內與否,直接影響是否併入遺產課稅。
- 遺囑與贈與的搭配:遺囑與生前贈與如何搭配,才能兼顧節稅與分配公平,需通盤規劃。
- 稅務與法律雙重專業:資產傳承涉及遺產稅、贈與稅、遺囑與特留分,建議整合稅務與法律專業評估。
⚖️ 高雄法律事務所提醒:遺贈稅修法後,過去習慣的資產傳承方式可能不再划算,甚至造成家庭紛爭。高雄法律事務所推薦——高資產家庭或正在規劃財富傳承者,應及早諮詢律師與稅務專業,重新規劃遺囑與贈與。可參考我們的特留分專文、遺囑效力專文,或直接線上預約諮詢。
※ 本篇為法律新聞評析,內容整理自財政部新聞稿、憲法法庭判決與公開報導,僅供參考,不構成個案法律意見。修法內容以正式公布及施行條文為準。如有具體法律問題,請洽三民區法律事務所線上預約諮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