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資 / 職場權益
職場霸凌防治法專章2026年7月1日上路: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增訂霸凌防治義務
發表日期:2026-09-16 | 撰文:三民區法律事務所新聞觀察
勞動部推動的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修法,正式增訂「職場霸凌之防治」專章,相關條文預定於2026年7月1日施行。這是台灣職場霸凌防治從宣導層次,首次升級為具法律強制力的雇主義務。
一、雇主的新義務有哪些?
- 建立職場霸凌的預防與申訴處理機制,包含明確申訴管道與調查程序。
- 接獲申訴後應組成調查、採取必要保護措施,不得報復申訴人。
- 對於具高風險之工作場所,應主動評估並採取預防措施。
二、勞工被霸凌怎麼辦?
- 先向公司內部的申訴管道提出,要求啟動調查。
- 若公司未依法處理,可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檢舉。
- 情節涉及公然侮辱、傷害或性騷擾者,另可追究刑事與民事責任。
⚖️ 三民區法律事務所提醒:新法上路後,雇主若未設置申訴機制或處理不當,將面臨罰鍰。勞工遇到霸凌,除內部申訴外,也可參考我們的勞資爭議專文,評估是否進一步提告或請求損害賠償。
※ 本篇為法律新聞評析,內容整理自公開報導與政府公報,僅供參考,不構成個案法律意見。個案情形各異,如有具體法律問題,請洽三民區法律事務所線上預約諮詢。